產品描述
豬瘟、豬丹毒、豬肺疫三聯活疫苗
【主要成分及含量】本品系用細胞培養的豬瘟兔化弱毒液和在規定培養基中培養的豬丹毒弱毒(G4T10)菌液、豬肺疫弱毒(EO630)菌液,按一定比例混合,加入適當穩定劑,經冷凍真空干燥而成。豬瘟兔化弱毒含量≥1050個家兔感染量/頭份,豬丹毒(G4T10)弱毒活菌數≥5億/頭份,豬肺疫(EO630)弱毒活菌數≥3億/頭份。
【性狀】本品為灰白或淡褐色疏松團塊,加入稀釋液后即溶解成均勻的懸浮液。
【接種對象】供斷奶后的豬使用。
【用法與用量】按瓶簽規定頭份用生理鹽水或鋁膠鹽水進行稀釋,每一頭份加入1毫升稀釋液,不論豬只大小一律肌肉注射1毫升。斷奶后無母源抗體的仔豬注射本品后,對豬瘟、豬丹毒和豬肺疫能產生較強的免疫力,豬瘟可持續1年,豬丹毒和豬肺疫約6個月。
【不良反應】注射本疫苗后可能有少數豬在1-2天內發生反應,但經3日即可恢復正常,一般無不良反應;但也有少數品系的豬出現過敏反應。過敏反應的應急處理措施:注射腎上腺素等抗過敏藥物。
【注意事項】
1. 本品在運輸和使用時, 氣溫在10℃以上必須放在裝有冰塊的冷藏容器內,氣溫在10℃以下可用普通包裝運送;嚴禁陽光照射和接觸高溫,各單位收到疫苗后應立即冷凍保存。
2. 本品在使用前應仔細檢查,如發現玻瓶破裂,沒有瓶簽或瓶簽不清楚,苗中混有雜質,已過失效期或未在規定條件下保存者,都不能使用。稀釋用的鋁膠鹽水,靜置后如有上清液渾濁或下部氫氧化鋁變色、含雜質、長霉等都不能使用。
3. 本品在接種前應了解當地確無疫病流行,被注射的豬一定要健康,體質瘦弱、有病、體溫升高、食欲不振或初生仔豬等均不應注射。
4. 本品使用前一周以及注射后10天內,均不應喂飼或注射任何抗菌類藥物(如抗生素、磺胺等)。注射本品后可能有少量豬出現減食或體溫升高等反應,一般1~2日即可恢復。注苗后有反應經治療的豬,在康復2周后應再免疫注射一次。
5. 本品應隨用隨稀釋,稀釋后的疫苗應放冷暗處,并限2小時內用完。
6. 接種用具,用前須經消毒。接種后剩余疫苗、空瓶、稀釋和接種用具等應消毒處理。
7. 疫苗應在獸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
【貯藏與有效期】在—15℃以下保存,有效期為12個月。
公司簡介
中牧農業連鎖發展有限公司是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準的家性畜牧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企業,由農業部畜牧獸醫總站、牧工商(集團)總公司、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主要從事飼料、獸藥、疫苗、畜禽用品等畜牧業生產資料和其他農業生產資料的批發、零售。
中牧連鎖成立于2005年11月份,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公司成立以來,得到了農業部、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及農業發展集團公司等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的大力支持,被農業部確定為80家畜牧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重點企業之一,商務部、國家發改委、中農發集團也在項目申請、信息化建設、政策優惠等方面對公司進行了大力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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